招 聘 启 事
因业务发展需要,经市人才中心批准,拟招聘以下人员:
一、护士若干名
护士专业,中专以上学历,有工作经验、执业资格者优先。
二、临床住院医师2人
医学专业大专以上学历,取得执业医师资格,有二级以上医院工作经历者优先。
上述人员试用期二月,一经录用,待遇从优,并按规定办理各种社会保险。有意者请带身份证和其它有关证件与院人事科联系,联系人张先生,联系电话:0517-83760291。
淮 安 中 山 医 院
二〇〇九年二月十八日